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基础教育公益基金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3-29   来源:产品中心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宁夏吴忠慈善基金会:

  《吴忠市基础教育公益基金筹备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激励创先争优,引进和培育更多优质教育人才资源,全力发展教育事业,全方面提高市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我市教育人才素质和教育教学的综合竞争力,根据《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的发挥慈善事业在教育领域的及其重要的作用,坚持基金公益性原则,以奖教助教和奖学助学为宗旨,结合慈善项目灵活高效的特点,各部门协同联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逐步的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进一步促进吴忠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

  成立吴忠市基础教育公益基金筹备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审计局、国资委、金融工作局,团委、妇联、工商联,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宁夏吴忠慈善基金会。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吴忠市教育局,负责基金筹备期间组织、协调等具体事务。

  (一)奖学助学。设立面向本地区全体在校学生的奖学金制度,全方面提升各学段学生的成就感和获得感,有效提升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国家、自治区、吴忠市助学金政策的基础上,补充扶助本地区中(重)度伤残、重大疾病、长期慢性病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奖教助教。对长期以来为本地区教育教学工作做出杰出贡献的校长、教研员、督学以及其他各类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对本地区长期活跃于基础教育一线、教学能力突出、教育成果优秀的各学段教师进行奖励;对本地区教育系统中(重)度伤残、重大疾病、长期慢性病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教师(含离退休教师)予以扶助。

  (三)人才教育培训。制定人才教育培训计划,以“请进来”的方式,聘请省内外优秀教师、行业专家来吴开展面对面“传帮带”工作;牵线搭桥,外派骨干教师“走出去”,前往发达省区进行脱产跟岗学习;同时在吴忠市引进高品质人才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对引进的教育领域高端人才予以补助。

  (四)活动宣传。对公益基金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公益基金的知晓率,以便更广泛的募集资金,更好的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深入开展尊师重教活动,切实提高各级各类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对热心支持吴忠市教育事业的社会人士、单位和团体进行表彰授誉,鼓励全社会热情参加和支持教育事业。

  (一)管理主体。吴忠市基础教育公益基金作为一项专项教育基金,其管理应符合《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宁夏吴忠慈善基金会章程》等规定,由宁夏吴忠慈善基金会统一管理,慈善基金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事务。

  (三)资金管理。吴忠市基础教育公益基金所有资金存入宁夏吴忠慈善基金会账户(账户名称:宁夏吴忠慈善基金会,账号: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市分行),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基金筹募、使用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财务费用,按规定从基金中支出。基金涉及的所有收支事项,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并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审计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四)基金使用。吴忠市基础教育公益基金应当严格按照《吴忠市基础教育公益基金管理办法》使用。非定向捐赠由吴忠市教育局负责提出使用计划,定向捐赠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范围和用途使用,慈善基金会教育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社会宣传。每年3月至8月期间,严格按照公开募捐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吴忠市基础教育公益基金”筹资渠道,并对公益基金设立的原因、目的及用途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通过多种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营造浓厚的氛围,进一步提升设立公益基金的知晓率。重点引导工商界为吴忠基础教育事业贡献力量,充分的发挥市工商联(总商会)紧密联系各协会、商会和广大非公企业的优势,积极宣传参与捐资慈善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倡导各工商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汇聚社会多方力量,多维发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参与率,争取更多的募捐资金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团委、妇联、工商联,宁夏吴忠慈善基金会)

  (二)行业宣传。吴忠市基础教育公益基金的募集,应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动员、热情参加、鼓励奉献”的原则,以“基础教育公益基金”为募捐项目,分级、分行业打通捐资渠道,进行“宽领域、多渠道”募集资金。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长效机制,面向相关行业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引导、鼓励各行业积极投身公益事业,严禁向单位或个人变相摊派。发改委负责面向供电、发电、风能、光能、储能、石化能源等企业的宣传工作;工信局负责面向各类制造业企业和通信、互联网、广电传输服务、计算机、软件服务等企业的宣传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面向采矿业企业的宣传工作;住建局负责面向建筑业、建筑安装、建筑装饰、房地产、供暖、燃气、自来水、物业管理等企业的宣传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面向交通运输、物流公司的宣传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面向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企业的宣传工作;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面向大型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场、大型超市、大型餐饮住宿、批发集贸市场等商贸企业的宣传工作;国资委负责面向市属国有企业的宣传工作;金融工作局负责面向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企业的宣传工作;宁夏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金积工业园区负责面向园区内各类企业的宣传工作。(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国资委、金融工作局,宁夏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金积工业园区)

  (三)监督管理。为规范基础教育公益基金各项业务活动,维护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基金实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接受各有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宁夏吴忠慈善基金会制订《吴忠市基础教育公益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公益基金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宁夏吴忠慈善基金会负责做好公益基金的日常财务核算和预决算管理工作,并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基金运作情况。财政局和审计局负责指导建立完整基金管理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对基金运作情况做好会计和审计监督。(责任部门:市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宁夏吴忠慈善基金会)

  (四)成果巩固。宁夏吴忠慈善基金会负责对在教育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予以表彰,设立吴忠市基础教育公益基金慈善榜,并有效加大对捐款人的嘉许回馈力度;宣传部、教育局要组织和策划好教育公益基金的宣传报道,加强奖教、助学等教育基金项目的推介,及时采访、报道基金工作动态,广泛宣传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宣传热情参加和支持捐资助教助学、扶贫济困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宁夏吴忠慈善基金会及各社会团体要将典型事例及经验体会,及时利用各种各样的形式在全社会、各行业予以推广,动员和组织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教育基金募捐活动,推动我市基础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团委、妇联、工商联,宁夏吴忠慈善基金会)

  一是提高认识。教育公益事业是一项崇高而美好的事业,扶困奖优工程是建设教育强市的一项战略工程。各部门要站在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教育公益基金工作,提升和培养社会各界公益慈善意识,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二是广泛宣传。各部门要加大宣传,重点突出“科教兴市、教育强市”的重要性,宣传好教育基金奖教助教、奖学助学的政策和做法,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公益意识,倡导社会爱心人士自愿捐赠,形成覆盖全市的爱心助教助学大军。

  三是注重效果。要切实用好吴忠市基础教育公益基金,发挥慈善基金平台作用,做好“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大文章,在严格依照章程办事的同时,优化公益项目的支出结构,大力开展服务教育的公益活动,真正发挥教育基金助学、奖优、奖教、帮困的作用,自觉维护好良好信誉,为大力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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